报备:
评估单位主动同评估主体一起去政法委,报备项目情况、报备稳评工作方案,争取政法委领导的支持,为下一步稳评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,稳评工作方案通过后,全面开展稳评调查工作。
公示:
1、公示方法:
(1)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;
(2)公开发放印刷品;
(3)对公示信息进行展板展示;
(4)在人员密集、核心区域进行公示张贴;
(5)对特殊利益相关者进行针对性的入户告知;
(6)农村大喇叭广播;
(7)便于公众知情的其他公告方式。
根据不同项目性质,上述方法交替使用,灵活掌握。
2、稳评公示期:一般项目的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,特殊项目酌情延长公示期,直接利益相关者知晓率原则上达到10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