沂水县沂河右岸滨河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》(发改投资﹝2012﹞2492号)精神,现对“沂水县沂河右岸滨河路工程”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。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本次工程治理范围内河段堤线总长度20.63km,其中现有堤防1.5km。具体内容及规模如下:
(1)堤防加宽工程:本次新加宽堤防19.13km,其中沂水姚店子河口至鑫华西路沂河桥下游(右堤桩号151+070~169+300),堤防宽度拓宽后为16.0m,总长16.73km;沂河右岸许家湖桥上游~瓦日铁路桥上游(右堤桩号163+100~164+600段)为已建成混凝土滨河路,现状宽度满足拓宽要求,但仍需做罩面处理,总长为1.5km;开元大桥至福元大桥(右堤桩号174+200~176+600),堤防宽度拓宽后为22.0m,总长2.4km。
(2)防汛道路工程(含罩面处理):需铺设堤顶防汛道路长 20.63km,其中铺设防汛路长 19.13km,路面型式为沥青路面;现状 1.5km 已建混凝土路面铺设一层沥青罩面。
(3)新建一座泉庄河桥(K右167+100)。
本工程投资估算按2021 年第一季度价格水平编制,工程总投资 23960.09 万元,其中工程部分投资 14524.93 万元,专项部分投资 9435.16 万元。
二、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
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“沂水县沂河右岸滨河路工程”的意见和诉求,加强公众参与,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,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,主要调查收集以下几个方面(但不限于):
1、您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和看法;
2、拟建项目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;
3、您认为拟建项目还有哪些涉及社会稳定方面的风险。
公示期间,社会公众可针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评估单位
评估单位:山东大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9863996936(尤工)
四、公示周期
本次公示周期为公告之日起7日内。